敬愛的師長,您好:
茲修訂組織規程第8、11、13、13-1、14、18、20、20-1、20-2、22、22-1、23、23-2、24-1、25、25-1、25-2、25-4、26、28條文,依據109年6月15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71959號函,教育部核定通過本校組織規程修正條文(中、英文版)詳見附檔,敬請參酌銘傳大學組織規程。
師長若有任何問題,敬請與研發處陳信宇(2221,xychen@mail.mcu.edu.tw)聯繫,謝謝。
附檔:銘傳大學組織規程
敬祝 平安順心 研發處 敬啟 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