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之規定

國科會修正「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之規定:「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欲申請國科會大專生計畫的同學請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選擇「個人註冊」,上網選修課程後線上進行測驗,取得6小時的研習證明。

待公告114年度國科會大專生計畫校內截止時間後,請將6小時的研習證明上傳至國科會系統「OTH4:其他與計畫相關有助於審查之文件」欄位,沒有上傳6小時的研習證明將不受理申請。

檢附「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敬請同學參閱。

敬祝 平安順心
聯絡人:李心怡 分機: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