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師長您好,
即日起開放學院、研究中心申請112學年度教師與境外大學進行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注意事項(附件一)、合約及申請書格式(附件二、附件三),敬請有意申請之學院、研究中心於112年5月5日(五)中午12:00前提交申請書至研發處,以利後續審查作業進行。
計畫書以一年規劃(112年8月1日-113年7月31日),每一學院或研究中心所提之申請案經初審後,至多一案送研發處複審。
本補助案通過之合約計畫金額將會納入學術單位重要績效指標_國際化必評指標「教師與境外學校進行學術合作交流計畫平均金額」中列算,敬請踴躍申請。
以上若有任何問題,敬請與我們聯繫。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承辦人:洪季君,分機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