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
同學請於114年2月11日23:59前完成上傳:
1、綜合資料表C801:系統產生合併檔(請務必填寫可即時聯絡之手機號碼)。
2、計畫書C802:以10頁為限。
3、歷年成績單(正本):申請、掃描上傳(至113學年度(上學期)止;成績單須蓋有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戳章;轉學生需附原校之成績單),務必清晰可辨識,資料不全或模糊者將予以退件重補。不得使用網路截取之成績查詢畫面。
4、C803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萬元為限;無需申請者免上傳。
5、OTH5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參訓證明(至少6小時之課程):請上傳至少6小時的學術倫理課程研習證明。
指導教授請於114年2月16日23:59前上傳初評意見表C804(請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
注意事項:
1、請務必於上述截止日前完成申請作業,逾期恕無法受理。
2、計畫書及初評意見表除申請學生之外,請勿撰寫其他組員之姓名。
3、請務必確認綜合資料表(C801)「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申請金額與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明細表(C803)所填金額一致。
4、同學請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選擇「個人註冊」,上網選修課程後線上進行測驗,取得6小時的研習證明。沒有上傳6小時的研習證明將不受理申請。
5、指導教授以指導至多2位學生為限(指導教授須為本校專任或專案教師,並符合國科會專題計畫申請人資格)。
6、學生及指導教授,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7、本計畫每1件申請案僅能由1位大學部學生提出申請,且相同題目不得重複提出。(研究生及陸生請勿提出申請)。
8、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務必詳閱作業要點及各項規定。
9、請申請學生隨時注意申請案狀態,確認指導教授已完成初審意見表C804上傳。
10、有關電腦操作問題,可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2。
研究發展處 敬啟 113.12.27
聯絡人:李心怡 分機:2651
- 您好!我是研究發展處AI機器人,請提出想詢問業務的關鍵字喔!